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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分享] keijiaoyuan法硕---2014年法硕宪法考前知识点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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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5:0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考试的难题部分相当少,但对考点掌握的细致程度要求非常高;虽然法硕考生不允许法学本科生报考,但是各个考生的基础并不相同。科教园法律硕士培训为大家提供了以下

  宪法的东西比较多、比较杂,宪法的知识记忆起来相对比较难。很多同学对宪法的复习一直不得其法,确实宪法的复习没有过多的技巧可言,因为法硕的宪法就是纯知识点的考察。不过到现在宪法依然复习不好的同学万不可灰心,要说最后一周什么科目提分最快,那么无疑是宪法。所以在最后的十几天里对宪法的复习一点也不要灰心,因为宪法就是知识点的记忆,记下了就会了,考试就会拿分。跨考教育集团杨老师,针对大家的情况把宪法的必备考点总结出一份表格,大家只要能抽出一天的时间必然可以把宪法拿下。

  我国《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控制、保障和规范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国家根本法。(人民通过授权,控制保障规范国家权力)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诸如国家的性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单一制)、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都在国家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对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对此,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不包括2|3)

  宪法的本质属性: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2、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保障民主、控制民主)。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有了民主事实之后的产物,是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事实的确认和保障)。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联,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因此可以说,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联,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因此可以说,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产生: 1.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3.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1.英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尽管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重要影响。英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典型的柔性宪法的国家。

  2.美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宪法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它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由序言和7条宪法正文组成。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以“三权分立”和联邦制为原则的国家制度。

  美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确立了三权分立、联邦制等重要的宪法原则。

  3.法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在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典的国家是法国。宣布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原则,提出了“主权在民”、“权力分立”的主张,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资产阶级法制原则,对法国乃至整个世界民主宪政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人权宣言》颁布后,经过两年时间,法国国民议会于1791年制定了法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法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国宪法数量较多。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道路的曲折性和复杂性,使法国从1791年第一部宪法开始,至今已颁布了十几部宪法。第二,法国宪法内容变化较大。以宪法所确定的国家制度为例,有的宪法规定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有的规定实行封建帝制,有的规定实行君主立宪制。(现行的宪法是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第三,保持成文宪法的传统。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学者J.蒲莱士1884年在牛津大学讲学时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但1787年的《美国宪法》才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则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也是英国学者J.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他在《历史研究与法理学》中,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对此,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二是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三是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且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刚性宪法的国家。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对宪法所作的分类。如1814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八颁布的宪法、1889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和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等,就属于钦定宪法。(1814挪威宪法是现行的最古老的钦定宪法,1911年大清重要信条十九条,1908大清钦定宪法大纲,1817德意志宪法,1889年明治宪法。1809瑞典王国宪法是最古老的协定宪法。)协定宪法也就成为必然。如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就是英王约翰在贵族、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的强大压力下签署的;法国1830年《宪法》就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力浦共同颁布的。

  有取得法学的双学位的,有利用周末辅修法律的,也有不少通过自考取得过法律本科或大专学位的,也有一直在关注法律阅读法律报刊书籍的,有提前到大二久准备考法硕的,有因为兴趣而常常去听法学本科生的课的。没有基础,就如建房子没有地基,建房师傅的本事再高,也建设不了好楼高楼。更多内容请点击科教园法律硕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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